一、導生輔導、紀錄與轉介

 Q1:導師如何線上查詢「學生基本資料」及「導師評量回饋填答情形」?

A1為便於導師對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之關懷與適時輔導,自100學年度起於『學生學習歷程檔系統』建構導師面之各項功能模組,如:學生基本資料、學生歷程檔案、當學期及歷年課業成績、當學期及歷年缺曠獎懲成績、實習單位及報告瀏覽、新生高關懷資料、學生填答導師評量意見回饋情形、導生晤談記錄、填寫輔導轉介單並轉送心理師協助、班級討論區、訪視校外實習學生報告紀錄登錄及查詢等。

『學生學習歷程檔系統』之入口網站,請由本校『全球資訊網』點選『教師』後,在『公用系統』之下,點選『E-Portfolio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系統』,即可進入本系統首頁。並於首頁登入帳號、密碼、證驗碼及身份別,即可進入個入網頁。

 

Q2:導師於線上填寫學生晤談紀錄,是否有時間限制?

A2本校新制績優導師遴選辦法業於101學年度起實施,為避免日久遺忘及記錄整理,請平日即將您與學生晤談之摘要記入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導師系統。系統設定與學生晤談紀錄登載期限為學期結束後一週(上學期之登載期限為2月7日;下學期之登載期限為8月7日)。

本項紀錄亦作為績優導師遴選標準佔20%配分之比重。

 

Q3:如何增進師生互動,提升師生間的情感?

A3除導生餐飲聯誼外,導師可利用課餘時間實施個別訪談,每學期至少一次,以了解每位學生的家庭環境及個別學習差異。請於訪談後將輔導內容登錄至「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導師系統」(https://efolio.nkuht.edu.tw/df/)『導師晤談紀錄表』,以作為日後輔導參考。
一、導生聚會時可關心學生:

  • 寒暑假期間:瞭解導生學期的生活安排和計畫?暑假做了些什麼事?對於本學期所修習課程的情況及分享個人學習經驗。
  • 學期進行中:瞭解導生最近過得如何?學期開始到現在都在忙什麼啊?對於考試的準備是否遇到瓶頸?社會生活的投入和課業是否能兼顧?和室友間相處的情況如何?實習單位找得情況如何?
  • 接近期末時:導生壓力調適的狀況如何?課業學習狀況如何?時間管理的狀況如何?寫報告的進度如何?考試與答題的技巧如何?

二、導師與學生聚會可以餐會、心情交流下午茶或師生個別關心輔導方式進行。

 

Q4:教師如何轉介學生至諮商輔導組?

A4:

  • 導師:若您評估學生的狀況是需要接受心理諮商時,請鼓勵學生接受心理諮商協助,在取得學生接受諮商協助的同意後,導師可於「學生學習歷程檔案系統」(https://efolio.nkuht.edu.tw/df/) 導師端關懷輔導系統線上填寫輔導轉介單,諮輔組在收到輔導轉介單後,將安排與學生進行後續的諮商晤談。
  • 其他教職員(非導師身分):您可以直接來電諮輔組(分機13302-13304,13306)討論轉介方式,或於學務處網頁-諮商輔導組頁面-「表單下載」專區,下載填寫「輔導轉介單」並以信件形式遞送到諮商輔導組,或親自將轉介單擲交諮輔組。

 

Q5:班上有身心障礙學生,導師可以提供什麼服務與協助?

A5 若導師得知班上有身心障礙學生,建議除了依其障礙類型及程度不同而調整教學或評量標準外,請導師盡量一視同仁,讓學生有自我成長及學習機會。

此外,某些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學生會同時領有「教育部鑑定輔導委員會證明」(具有特殊教育需求),本校「特殊教育學生資源中心」會為領有鑑輔會證明的特殊教育學生,提供各項特教輔導資源(如:特教生助理人員申請、生活或學習輔具、個別化支持服務計畫、獎助學金等),請導師在開學時,可提醒領有鑑輔會證明的學生至諮輔組登記。

若您發現有些同學雖不具有身心障礙證明,也不具鑑定輔導委員會證明,但確有顯著情緒或學習上的障礙,導致其在校學習備受挫折,您也可轉介諮輔組進行評估,必要時,本組在經過學生同意後,將會協助其提報教育部鑑定,協助取得「鑑輔會證明」,以享有特殊教育學生身份之相關教育資源。

 

二、緊急事件之通報及保密

Q6:導師面對緊急事件之處理準則?

A6老師在教育活動中負有防止學生的身體或生命因教育活動而遭受傷害之義務。對於某種危險有特別預見的可能性時,應特別加以注意防範,或提出預警,告知/依法通報學校行政單位或可能受害者。在事故發生後,也有事故後的照顧及通知義務。

 

Q7:學生來求助時,通常會要求導師保密。導師如何拿捏標準?是否要告知家長?

A7對當事人事件保密,是導師的義務,也是導師取得學生信任的重要因素。然而,當事件牽涉到學生或他人的身心安危,在考量學生的最大福祉並保護學生的同時,導師經常面臨是否通報的兩難。

若學生發生以下重大事件,如:自殺/自傷/傷人、家暴、性侵、校園性平事件(一方為學生另一方為教職員工生之性侵、性騷擾、性霸凌事件)、校園霸凌(已達身心虐待程度);或是18歲以下學生發生校外性騷擾/性霸凌、藥物濫用;16歲以下學生懷孕/墮胎,請務必注意下列通報準則,以免觸犯相關法律:

  • 教職員知悉學生疑似發生/發生上述事件時,請於24小時內通報校安中心,以啟動相關法定通報或調查流程,請勿遲疑或嘗試自行私下調查、調解,以免觸法
  • 若學生未滿20歲,發生上述事件時,除了完成通報亦有告知家長之必要(告知方式可視個案情況作適切安排)
  • 在通報前,告知學生通報方式及通報對象,讓學生知道通報並非直接公開他的隱私,而是只會告知與事件處理有關之人員,且處理過程會嚴守保密;並讓學生了解過度保密通常於事無補,通報將可以得到更專業的協助。 

 

Q8:學生不幸遭受到校園性平事件(性騷擾、性霸凌或性侵害),導師可以如何提供協助?

A8倘若知悉學生疑似遭受/遭受校園性騷擾、性霸凌或性侵害(一方為學生另一方為教職員工生),不必過度釐清事件真偽,請您務必於24小時內通報本校校安中心(校安24hr專線07-8034727)及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分機10122

學生不論是無意間透露或是直接告知導師遭受此情事時,導師除了應立即確認是否符合通報要件,亦可藉由肯定的言語、鼓勵的態度,使其瞭解事件的發生不是他的錯、認同他說出來的勇敢。其次,可解釋相關法令的保護內容、通報後可能的處理流程,增加學生的心理準備。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案件後將責由具備專業調查知能之專家、學者成立調查小組進行案件調查;並於必要時提供當事人心理諮商輔導、法律諮詢管道、課業協助、經濟協助及其他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認為必要之協助。

 

Q9:學生懷孕/曾懷孕(流產/人工流產/出養)了,導師可以如何提供輔導與協助?

A9

  • 若學生未滿16歲,須通報校安中心;若已滿16歲,則須了解學生是否為預期懷孕、是否正遭受任何困難及其相關重要他人之回應,以提供學生相對應之支持。可與學生共同瞭解未成年懷孕相關資源(未成年懷孕求助網站 https://257085.sfaa.gov.tw/ 或專線0800-25-7085愛我請你幫我)以幫助學生處理未成年或非預期懷孕所遭受的壓力,協助其與重要他人溝通。
  • 受教權維護:本校針對懷孕學生(含曾懷孕或遇有子女)已訂定相關休學、補救教學、請假規定及措施(學生事務處網站-懷孕學生權益http://student.nkuht.edu.tw/p/404-1005-4928.php)。
  • 學生可向健康中心諮詢孕產照護知能,或向諮商輔導組尋求懷孕相關心理諮詢與協助。

 

三、教師必備的性平意識

Q10:導師在班級經營和輔導過程中,如何避免性騷擾的疑慮呢?

A10導師為了表達對學生的愛與關懷,經常會透過言語或肢體表達對學生的關注與善意,但有時卻可能會被誤會為性騷擾。為了避免誤解與陷入不必要的糾紛,在所有與學生互動的狀況下您可以留意:

  • 避免使用含有性別歧視、刻板印象的用詞:「女生要記得善用自己的女性魅力,常跟師長撒嬌才會得人疼愛」「上課裙子不要穿的這麼短來勾引人」「大男人上台報告不要畏畏縮縮,像個娘們」「你這樣很GAY耶」
  • 避免肢體接觸,若因教學之必須,務必事先告知碰觸的部位,並徵詢學生同意,過程中若學生出現遲疑、退縮或尷尬表情,此時老師應先即刻主動拉開彼此距離,並詢問學生是否需調整教學方式。
  • 於課堂之外的互動,千萬不可有飲酒或涉及不良場所等事件,也避免單獨接送或邀請學生單獨參與,或因個人偏好特別關心或照顧某位學生,以免不慎造成學生和自己的困擾。

 

Q11:師生戀可不可以被允許?

A11依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七條,教師在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性或性別有關的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為專業倫理之關係。也就是說,若兩方存有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工作機會的關係時,師生戀是被禁止的,應主動迴避。

 

四、其他

 

 

還是有許多疑惑、擔心或是不清楚的地方嗎?

歡迎洽詢諮商輔導組07-8060505轉13301至13306